2005年3月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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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装公用电话恶意诈骗话费
杨京瑞

  “看老乡开公用电话挺赚钱的,于是我也让他们教我。”近日,两起以报装公用电话恶意诈骗话费的案件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审。
  在法庭上,被告人谢克学称他们有许多老乡都这样骗钱,当一批电话被欠费停机后,他们再报装一批。法官问他身份证是哪来的,他说:“有别人给的,也有捡的或伪造的。”
  在紧接着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,北京延庆人贾来锁利用同样手段诈骗了10万元。
  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杨律师称,如果犯罪嫌疑人报装电话所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,则电话费由嫌犯退赃。如果犯罪嫌疑人报装电话所用的身份证是捡的或偷的,则身份证主人要证明身份证曾丢失,电话不是自己安装,否则有可能被电信局追缴话费。
  据检察机关指控,2004年2月以来,26岁的河南人谢克学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伪造的居民身份证,先后报装电话13部,非法经营公用电话业务牟利,先后恶意拖欠北京市通信公司电信资费6万余元。
  四川人蒲金梅(女)和山东人王运军自2004年2月以来,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和假冒他人的居民身份证,先后骗装私用电话15部,擅自用作公用电话使用而收取电话费,并占为己有,共造成北京市通信公司电信资费损失达6.8万余元。(杨京瑞)